为进一步做好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确保认定及评审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根据《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0-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经评委小组评定,评审领导小组审核,现将我院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0年9月23日起至9月28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果对名单有异议者,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宝马在线1211com办公室电话:027-87697312。
认定结果见附件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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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23日